精彩回放
首宗桂林中院涉诉国有资产高溢价成交
2012年8月23日上午,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及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莅临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现场监督指导“南宁市五一西路34-1号房地产项目”的网络拍卖会。经过24轮激烈出价,该项目最终以1305万元成交,溢价率达66.7%。该项目受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我所与广西金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实施运作,标志着我所与广西高院和桂林中院在司法廉政阳光工程与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相结合的改革举措中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同时也标志着我所在涉诉国有资产进场交易领域构建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司法拍卖机制全面铺开并进一步迈向深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2〕30号) 规定,法院涉诉国有资产必须进入产权交易所进行“阳光交易”。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实施司法拍卖,实现了司法委托与审判执行部门、拍卖机构、竞买人三者之间的权、利分离和独立,使涉诉资产拍卖信息更加公开、透明,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种不利因素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杜绝“暗箱”操作,切实提高涉诉国有资产拍卖的成交率和溢价率。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4年,2004年经自治区国资委指定为自治区首家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专业机构,拥有32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和现代化的办公设备,有能容纳数百人的LED屏幕交易大厅、网络竞价大厅、户外广告大屏,配套开发有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信息发布系统、产权交易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竞价系统和股权托管系统,已实现交易标的影像化,交易信息管理系统化,拍卖管理程序化,财务管理电算化,内部管理网络化,档案管理明晰化,通过网站www.gxcq.com.cn建立起一个面向全国的信息发布及项目交易平台。目前,包括企业国有产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涉诉国有资产在内的多类国有及公有资产,已先后通过法律、法规、规章指定进入我所进行处置。
为做好此次涉诉国有资产项目的进场交易,我所发挥平台优势,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交易所门户网站以及包括广西日报在内的媒体报刊同步发布公告,充分披露项目信息,有效征集了多名意向受让方。本次拍卖我所首次使用了网络视频监控与网络竞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网络在线直播即可对我所的竞价现场进行实时监控,法院等监管部门及转让方无需亲临现场,此创新之举突破了地域限制,实现了异地监管,为异地拍卖提供了可能。网络竞价系统协助监管部门实现了线下拍卖数据实时导入、在线数据统计分析,确保了涉诉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发挥产权市场“吸引买主、发现价格”的功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该项目的成功运作获得了广西高院、桂林中院和转受让双方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桂林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涉诉资产拍卖通过引入产权交易市场这一第三方公共交易平台,同时采用了先进的网络竞价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涉诉资产的变现和增值,增强了涉诉资产交易的公正与透明,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保障了对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执法效力,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该负责人还表示,各级法院将加强与我所、各拍卖机构及有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全面深入地与我所合作开展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拍卖进场制度,增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的能力,确保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工作“廉洁、高效、规范、有序”。
浦北县红星旅社房地产项目以3030万元成交,溢价高达68.33%2012年8月8日,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下属的融通产权拍卖行在浦北县广源大酒店11楼举行第4期拍卖会,对浦北县小江镇解放路1号(红星旅社)房地产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底价为1800万元,通过123轮的竞价最终以3030万元成交,增值1230万元,增值率为68.33%。
本次拍卖取得巨大的成功, 体现了我所在房地产项目运作上的专业性和规范性,首先在于前期我所对该项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工作,充分利用平台的“信息聚集,发现市场”的功能,多方式多渠道进行信息发布,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最终吸引多家竞买人参与竞争;其次充分发挥了我所平台专业性,组织人员跟进客户、交流与沟通,消除客户疑虑,增强客户购买信心;最后因地制宜的组织拍卖,根据现场情况适度调整竞价幅度和节奏,调动竞买人竞价欲望,使得标的最终以最高价成交。
浦北县政府管理部门、转让方对拍卖结果均十分满意,一致认为我交易所作为我区国有产权交易的专业机构对浦北县国有资产的处置增值、保值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已经成为浦北县经济发展的重要融资平台,表示今后要继续加强与我交易所的全面合作关系。
首宗涉诉国有资产进场交易项目顺利成交2012年6月5日上午,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二楼拍卖大厅内,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108073股股权处置项目顺利成交。该项目由我所与广西公物拍卖行共同实施运作,标志着首宗涉诉国有资产进入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成功交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去年9月发布,规定从2012年1月起“涉国有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由省级以上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实施”,改变了过去涉诉资产均直接委托拍卖机构运作的模式。至此,包括企业国有产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涉诉国有资产在内的多类国有及公有资产,先后通过法律、法规、规章指定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处置。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近年来在各类国有资产处置中,通过规范化、电子化、市场化的运作,充分发挥“防火墙”功能,实现处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阳光,使信息披露程度更高,交易价格最大化,确保了国有资产在流转中及重组中的保值增值。我所在涉诉资产拍卖中将借助网络平台,突破地域限制,协助监管部门实现线下拍卖数据实时导入、在线数据统计分析、拍卖实况网络在线直播等覆盖全程的动态和静态监管功能。
南宁市邕江宾馆整体产权的转让
成交时间:2006年3月21日
交易成交价: 7680万元(买受人还须承担8670万元债务)
成交率:100%
成交情况:
标的所占土地为国有划拨,用途为旅游,项目转让价款已经包含土地出让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按《南宁市邕江宾馆产权转让职工安置方案》的规定妥善安置企业职工,享有标的企业的一切债权,并承担标的企业的一切债务。从项目前期洽谈、资料准备,宣传招商、客户咨询,到组织交易,及成交后的结算、交割,每一环节我行均全力参与,提供优质服务。拍卖会于2006年3月21日在我行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上还邀请了广西区国资委、南宁市政府、南宁市工商局、财政局等部门到场监督,整个交易程序规范、合法,过程完备,受到转让方、受让方及各监督部门的一致认可。最终成交价达7680万元,买受人还须承担8670万元债务。
标的为事业单位资产,土地属划拨,标的未有房产证,需先将房产证办到转让方名下,转让成交后再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属于二次办证。从接受交易委托, 标的进场挂牌,到组织客户市场,发布信息,到举行拍卖会,再到拍卖程序中对拍卖公司工作的全程监督,标的成交后办理结算、交割手续,这一系列过程中,我行本着对委托人与买受人负责的态度,以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依托,做到每一环节尽量让转让方、意向受让方与买受人满意。于2006年2月21日在我行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拍卖过程邀请广西区国资委、青秀区人民政府、南宁市工商局、南宁市财政局等部门到场监督,整个交易程序规范、合法,过程完备,受到各方的一致好评。最终成交价为4649万元。
广西土产进出口公司南宁仓储供销公司商铺转让标的为国有资产,所占地为划拨用地,与转让方其余土地共一本大证,房产于2005年11月3日——2005年11月30日进入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挂牌公告期满后,征集到近百名意向受让方,之后由本行于2005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8:30时,在南宁市东葛路76号创宁大厦二楼进行公开拍卖。经过现场68位竞买人的竞价,最终由31位竞买人成功竞得。总成交价为1096.3万元,增值率达85.19%。
从接受交易委托,到标的转让成交,再到办理结算交割过户手续,历时约半年时间。无论是标的进场挂牌,组织客户市场,和进入拍卖程序后对拍卖公司工作的全程监督,还是标的成交后办理结算、交割手续,我行本着对转让方与受让方负责的态度,以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依托,做到每一环节尽量让转让方、意向受让方与买受人满意。整个交易程序规范、合法,过程完备,受到各方的一致好评。